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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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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54567红宝石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及《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特细则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

二、工作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细则,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三、招生名额

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090800水产

01水产养殖

13

071000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70700海洋科学

03海洋生物学

博导名单可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查询;具体导师介绍可在水产与生命学院网站“研究生导师”栏目查询。

四、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

(三)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

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TEM8)考试合格证书;

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五)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七)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博连读申请者,须从即日起至2022115日中午1200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信息。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本人所有材料准备完成后,将申请材料装袋,202222515:00送至水产与生命学院B楼1052)室袁老师处,电话021-61900406(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进入申请及后续程序)

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

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书1,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7.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评分。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评分

3.专家组审核。按照材料审核细则,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根据申请人个人陈述表、专利论文、科研项目等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材料审核成绩由导师评分及材料审核专家组评分综合形成,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以不低于1:1.5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的建议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面试考核

1.学院组织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查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个人品行;(2)专业理论水平及科研能力;(3)创新能力及学术培养潜能;(4)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5)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做出明确评议

3.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记录考核过程,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它事项

(一)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六)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学院官网。

(八)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老师,021-61900406。

 

954567红宝石

2021年12月16日